莫兰特,这个名字在近几年的NBA世界里,代表着一种近乎暴烈的青春,一种不讲道理的弹跳,一种把地心引力踩在脚下的狂妄,而“泸州老窖天府中学”,则像一枚蜡封的旧邮票,带着长江第一城的温润酒香,贴着西南丘陵的泥土气息,这两个词语,原本像两条互不相干的河流,一条流经密西西比,一条汇入沱江,可是,当它们被并置在一起,便有一种奇异的、近乎梦呓的诗意,我们无法相信孟菲斯的烈日会晒到泸州爬满青苔的砖墙,可我们分明看见,一个橘红色的篮球,正旋转着,穿过酒城的雾气,落在天府中学的操场上。
这是一种“错位”的想象,莫兰特或许从未踏足过泸州,他甚至可能不知道中国有一座以酒闻名的城市,在长江与沱江交汇处,把两千年的酿造光阴都浸泡在深色的窖池里,在一种虚构的、却真实可感的时空里,我们不妨想象,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,穿着天府中学普通的蓝白色校服,在球场边做着那些只有莫兰特会做的动作,他步子很大,像踩着弹簧,他起跳的瞬间,仿佛手里的球不是胶皮做的,而是一颗即将出膛的子弹,他嘴里或许还嚼着一块泸州人爱吃的黄粑,汗水顺着清瘦的下颌滴在水泥地上,啪嗒一声,像酒液落入陶坛。
泸州是静的,它守着一条江,几座山,数不清的窖池,老城区的石板路被挑水工人的布鞋磨得发亮,街边的老茶馆里,盖碗茶永远只续七分,这一切,都与莫兰特的“动”形成巨大的反差,莫兰特的比赛,是暴风,是骤雨,是把身体像弓一样拉满,然后毫无保留地射出去,他的每一次突破,都带着一种不计后果的决绝,这在泸州的时空里,是不合时宜的,可恰恰是这种不合时宜,让他显得格外明亮,就像在一杯浓烈绵柔的泸州老窖里,忽然投下一块冰——那冰不是用来稀释的,而是用来惊破的,惊破那些过于从容、过于缓慢的日常。

天府中学的孩子们,或许会在课间十分钟,围在球场边模仿那个遥远的超级球星,他们学他的胯下运球,学他突破时的低重心,甚至学他进球后那个听不见自己心跳的表情,他们不一定知道什么是“季后赛”,什么是“MVP”,他们只知道,在电视屏幕里,有一个和他们一样黑头发黄皮肤的篮球运动员,在用一种近乎疯狂的方式,告诉所有人:人可以飞,哪怕只是低低地、短暂地离地,那也是飞,这种想象,是泸州给不了的,却是篮球能给的。

而我们这些在远处旁观的人,写下“莫兰特泸州老窖天府中学”这几个字,也许并非为了考证什么,而是为了捕捉一种文化上的“瞬间错位”,泸州不急,可莫兰特很快;泸州含蓄,可莫兰特张扬;泸州用时间酿酒,可莫兰特用速度酿酒,这两者的碰撞,恰如一杯高粱酒里的烈火,被一记势大力沉的扣篮,震出了杯沿,那飞溅出来的,不是酒液,而是一种关于青春、关于远方、关于不可能的,滚烫的想象。
也许有一天,某个从天府中学毕业的少年,真的会在地球的另一端,看一场莫兰特的比赛,他坐在人声鼎沸的球馆里,手里没端着盖碗茶,而是一杯冰镇的可乐,在莫兰特又一次腾空的瞬间,他会忽然想起,在泸州的某个午后,球场的围墙上写着“天道酬勤”,围墙外,是静静流淌的长江,那一刻,他会明白,所有的远方,其实都是故乡的延长线;所有的超级英雄,都曾在某个不知名的操场上,投出过生命里第一个,笨拙却郑重的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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